上海2021年4月27日 /美通社/ -- 陸家嘴作為上海建設國際金融中心的核心承載區,雖然在2020年經歷了全球疫情的沖擊,但已基本建成“與我國經濟實力以及人民幣國際地位相適應的國際金融中心”城市的目標,同時,“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對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提出了新的發展任務。作為上海金融城的CBD,陸家嘴依托其業界共治平臺 -- 陸家嘴金融城理事會,通過深化金融改革、擴大金融開放,構建法律服務生態圈,加快推進區域金融法律建設,積極創新金融法律服務,進一步優化上海陸家嘴金融區域的營商環境。
另一方面,在當前新形勢下,國內外經濟形勢對金融市場的影響加劇,金融市場的法律糾紛迅猛增長,金融糾紛進一步呈現出專業性、復雜性、前沿性、跨國性等特征。在此背景下,4月23日,陸家嘴金融城理事會聯合大成律師事務所及威科集團,召開“陸家嘴金融法律高峰論壇”。本次論壇吸引了近300位嘉賓參會,匯聚了來自金融和法律行業的業界專家、代表和行業之星,共同探討“新時期金融爭議解決的多元化實踐”。
本次大會由上午主論壇和下午兩場平行分論壇組成,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鄒志強律師作為上午主論壇的主持人。
陸家嘴管理局副局長孫友罡先生蒞臨本場大會并作致辭,他向在座嘉賓詳細介紹了陸家嘴金融城的建設發展情況,近年來,金融城的含金量不斷提升,法制化水平是衡量一個區域營商環境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今天的論壇匯集了金融法律業多名專家、代表,共同聚焦金融爭議解決,通過與監管機構、法律人士及金融同業的對話,深入探討中國金融法律發展的前沿問題。他誠摯期待,此次峰會能夠集思廣益為金融決策、金融創新作建設性意見,以期未來可以尋找一個能夠適應新金融糾紛特點,在定紛止爭、合理防范金融風險的同時,對市場的良性有序發展、金融機構創新產品和參與國際競爭等方面進行鼓勵和引導,憑借大家共同的努力,把陸家嘴建成金融機構最集聚、金融人才最密集、要素市場最完備、金融產業生態最優化,與中國國際地位相匹配的國際一流金融城。
大成律師事務所是本次峰會的主辦方,大成中國區董事馬江濤律師受大成中國區管委會主任平云旺律師之托,代表大成發表歡迎致辭。馬江濤律師在致辭中表示,大成始終助力于金融業務領域前沿知識研究,促進金融研究成果與客戶需求彼此粘合,不斷提高大成專業律師水平,為客戶提供專業、高效的法律服務;同時,在雙循環經濟大背景下,大成始終努力整合國內金融資源,積極加強業內外的合作與溝通。馬律師指出,金融的健康發展,離不開法制的有力保障;營商環境的優化,更需要夯實的法制基石,本次活動,將會是一個既具有挑戰性和革命性,又具有突破性和創新性的研討會。我們不僅要挑戰自己既有的法學思維方式,也要結合國內外經濟形勢的深刻變化、金融糾紛的紛繁復雜,探尋適應新金融糾紛的表達方式、話語體系和運行機制。我們對傳統認知的理解,既要有經驗,也要有與時俱進的審視和變革;要推進法學理論的觀念創新,法制改革的實踐創新,共同為國家的重大金融決策,重要的金融創新,貢獻大成的力量。
作為法律職業共同體的一員,大成十分愿意為推動中國法治建設貢獻自己應有的力量,因此,借助此次陸家嘴金融法律峰會,依托陸家嘴金融城的平臺,“陸家嘴金融城-大成律所公益法律服務平臺”正式揭牌成立,通過這個新的平臺,給予大成更多的機會參與公益法律服務,能更好地服務陸家嘴金融城的廣大企業,進一步為金融與法律行業貢獻自己的專業力量。陸家嘴管理局副局長孫友罡先生和大成上海主任劉蓉蓉律師為“陸家嘴金融城-大成律所公益法律服務平臺”揭牌,特別邀請浦東新區司法局副局長陳道友先生作見證。
近些年來受全球經濟下滑、資本市場波動、金融監管趨嚴等因素影響,金融爭議案件數量明顯增加,標的金額明顯增大,具體的類型也愈加多樣復雜。在此新時期的特殊背景下,大成金融爭議研究中心應運而生。該研究中心的成立,是希望大成律師能夠積極投身于新時期金融爭議解決的多元實踐,發表專業成果,提供更多可復制、可推廣、可輻射的一些經驗成果,以專業力量,為金融城、金融市場建設來賦能,為金融法治建設賦能。大成中國區董事馬江濤律師、大成中國區董事王杰律師、大成爭議解決專業委員會主任李濤律師、大成爭議解決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鄒志強律師以及大成金融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周躍立律師為“大成金融爭議研究中心”揭牌。
“大成金融爭議研究中心”揭牌儀式。左起嘉賓:大成爭議解決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鄒志強律師;大成金融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周躍立律師;大成爭議解決專業委員會主任 李濤律師;大成中國區董事 王杰律師;大成中國區董事 馬江濤律師
在未來,大成將一如既往以專業為立身之本,為金融法治建設的發展作更多的工作和貢獻,更期待大成金融爭議研究中心未來的研究成果,以惠及更多的企業客戶,和上海的城市建設。
上午的主論壇環節中,上海金融法院符望庭長以“金融司法的審判趨勢”為主題首先為現場嘉賓作分享。符望庭長表示上海金融法院一審案件標的總額不斷增長,2020年標的額為1806億元,其中最主要的案件是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借款合同糾紛,但是,信托糾紛及私募基金糾紛近年來都有明顯的上升趨勢,這也側面反映了金融審判的難點和熱點。
首先,符望庭長提出目前金融法院遇到的最多的案件是證券糾紛,他從實際數據出發,介紹了中國國內上市公司的一些證券侵權案例,另一方面,債券違約案例數量不斷上升,且債券市場的法律糾紛近年來呈現國際化的趨勢,在此大背景下債券新法律框架仍需進一步完善。其次,從資產管理類的案例來說,符望庭長指出,不規范私募引發大量糾紛,尤其是近階段的各種私募暴雷,私募在不同情形下存在多種風險,包括挪用風險、流動性風險、透明度風險。
交銀國際信托副總裁唐云岳先生以“信托行業法律合規工作的幾點觀察”為主題作內容分享。唐總從金融機構的角度,對當下所面臨的比較復雜的法律風險做了全面的介紹,并提出自己的三點思考:一、破產重整是快速上升的法律服務市場;二、反洗錢逐漸成為機構的首要合規責任;三、資管新規下私募資管機構的法律合規趨向。最后唐總總結到,交銀信托作為一個持牌的信托公司,也作為一個受托人,會依法盡職履責,為金融市場的健康良性發展,起到一些支撐和護航的作用。
資產管理行業發展過程中,有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金融受托人的投資義務問題,包括投資義務的性質、內涵、標準以及司法機構和監管層的規范路徑。大成合伙人周天林律師以“受托人的投資義務”為主題作分享,周律師提出受托人的投資義務不僅僅是律師群體,包括監管部門、政法部門都非常關注的一個問題。當下主要是資管或者是信托關系項下的投資人的義務問題。隨后的分享中,周律師從六個維度展開探討了受托人投資的義務規范,分別是:大資管時代對受托投資義務規則的需求和環境;投資義務的標準和框架應該如何考慮;銷售適當性與受托投資義務的關系;九民紀要與受托投資義務規則的適用;項目生命周期管理:受托投資義務在信托項目的全流程運用;從證券法視角展望受托投資義務的監管協調。
下午的峰會由兩個平行論壇組成,聚焦當下兩大熱點領域,分別是“金融資管領域”以及“私募領域”。
“金融資管領域”分會場由大成合伙人陳俊律師主持。自2018年資管新規開始,直至今年《民法典》的正式實施,順應行業發展,法律在資管領域的要求也在不斷地革新和完善。
本場分論壇首先在大成合伙人周躍立律師的分享中正式開場,周律師以金融律師的“穿透力” -- 從“穿透式監管”到“穿透式審判”為主題作分享。周律師結合自身多年金融律師執業經驗,指出強監管出臺的背景,堅決守住了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律師在金融創新方面的操作,更多的是從防范風險角度出發,所以強監管的背景下,出現了大量規避性的創新,也就出現了穿透式的監管,因此,也給予了律師很大的挑戰和機會,律師在其中最主要的作用就是“撥云見日”,律師要具備“熟悉并精通法律、金融、邏輯,深刻理解并準確把握中國國情”,才能形成穿透力。
大成合伙人李晨律師以“信托通道業務中信托機構的民事責任研究”為主題作專業分享。首先李律師通過近期通道業務被判賠償的案例,引出信托通道業務中信托機構民事責任的新趨勢。當前案例體現出的裁判思路已打破了業界對通道業務免責的固有印象,需要引起足夠重視。接著,李晨律師基于通道業務的法律性質及特點,從司法審判與行政監管的協同的宏觀角度揭示了發生此種變化背后的深刻原因。在此基礎上,以信托公司過錯行為的界定為核心,圍繞責任形式的認定、責任比例的認定及賠償范圍的確定等角度,全方位揭示了信托通道業務中信托機構的民事責任,并引入締約過失責任分析通道方責任認定的法理基礎,以發展的眼光預測未來針對通道業務更加嚴苛的責任認定尺度。最后,李晨律師針對通道業務提出了審慎經營、合規操作、積極應訴的風險防范措施,為信托公司乃至金融資管類機構從事通道業務提出了切實有效的建議,引發了在場聽眾的共鳴。
本場分論壇的第一個圓桌討論主題為“債券糾紛與債券違約”,由大成合伙人陳霞律師作為主持人,邀請到了券商資管固定收益研究部總監張承啟,東吳證券資產管理總部總經理助理黃君、大成合伙人曲峰律師以及羋永梅律師共同探討。各位嘉賓分別從各自的專業視角出發,向在座的來賓分析了債券違約背后的原因;頻繁的違約事件對券商企業的承銷業務帶來的影響;對發行人而言,在風控合規方面的考慮和措施;債券違約處置路徑和方法;債券違約對投資市場的影響以及如何應對;《全國法院審理債券糾紛案件座談會紀要》關于各個債券服務機構的責任邊界;律師在服務過程中需要注意的風險防范等多個維度進行深入剖析。
上海金融法院的資深法官黃婧以“投資者適當性糾紛的審判趨勢及金融機構責任承擔邊界”為主題作內容分享。近年來,投資者適當性糾紛適當性問題作為保護投資者利益的一個熱點問題,得到了各方的關注,同時,隨著相關案件不斷涌現,金融機構的責任邊界問題,也受到了大家極其的關注。黃婧法官的分享主要圍繞金融機構責任承擔的問題開展。她指出,認定金融機構違反了適當性義務的方法主要在于“個案分析,量體裁衣”,隨后,她向在座嘉賓解析,三種違反投資者適當性義務要承擔的責任類型,三個基本情況判斷認定金融機構是否違反了適當性義務的標準;此外,黃婧法官還談了關于違反適當性義務的損失范圍以及在確定分擔比例時的兩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最后,她結合實際承辦過程中遇到的一些案件,對投資者適當性義務作實證分析。
大成顧問劉凈以“金融機構應重視的民法典后擔保規則變化”為主題作分享。繼《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出臺后,擔保規則變化引起了廣泛關注。劉顧問從擔保合同從屬性、擔保功能的性質認定、債權人和擔保人的利益衡平保護、以及債權人對公司擔保的注意義務等四個方面進行分享,介紹了擔保規則的趨勢發展,包括立法的變化、裁判規則的變化,分享了各種承諾函法律性質的認定方法,以及新形勢下金融機構的應對之策。
本場分論壇的第二個圓桌討論主題為“中介服務機構在證券虛假陳述中的民事責任”,由威科資深編輯王超然作為主持人,邀請到了國泰君安法律合規部董事總經理張斌、民生證券合規總監張潔,上海證券合規管理總部團隊負責人楊丹,大成合伙人趙敏及姜洪明律師共同探討。各位分享嘉賓以自己豐富的實踐經驗,向在座來賓分享了實踐中具體會被認為是虛假陳述的行為;司法實踐中,虛假陳述的“重大性”定義的標準;在券商機構的日常企業合規管理中,遇到的最大挑戰;合規管理中的風險防控經驗;在債券發行過程中,中介服務機構在注意義務程度和損失認定,以及責任邊界的一些注意點;如何有效應對強監管下,中介機構的責任承擔和風險問題。
本場分論壇在各位嘉賓精彩的發言下正式結束了,來自監管部門、法律行業、金融機構的各位業內專家的共同探討下,所碰撞出的思維火花,讓現場的每一位來賓對新形勢下金融監管、金融資管問題有了新的認識和更深的理解。大成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王杰律師在閉幕辭中表示,隨著經濟時代的快速發展,金融產品的創新也是紛繁多樣,然而僅僅3-5年,金融市場都出現多次爆倉,系列踏空,以及一系列的暴雷。通過今天各位發言嘉賓的真知灼?,也讓我們進一步認識到了金融案件結構設計的復雜性、涉案標的的重大性、涉及區域的廣泛性、監管力度的嚴格性、刑事?事的混同性以及金融法律的專業性。王杰律師最后表示,由衷感謝每一位來賓及遠道而來的業內同仁,“新時期金融爭議解決的多元實踐”未來的發展需要在座的每一位專家,每一位行業人士,奉獻出自己的智慧,無論是監管層面,還是中小投資者層面,或者是中介機構層面,期待未來金融行業的共同進步。
本場峰會的另一場平行論壇聚焦“私募領域”,由大成金融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夏晶晶律師主持。
本場分論壇由大成中國區董事馬江濤律師首先作分享,他以“資本撬動法律 -- 訴訟仲裁中的金融產品趨勢”為主題,結合自己多年訴訟和仲裁的經驗以及對行業的觀察,從金融與法律結合的角度,分享了其個人對世界范圍內訴訟融資興起與發展的觀察。在海外,訴訟融資相對成熟,如今因為時代的發展和衍生出的需求,國內資本也開始關注與法律服務的結合。這樣的發展,馬律師認為某種程度上訴訟融資可以推動律師從事公益訴訟,去幫助弱勢群體;同時,對于企業來說,也可以幫助他們突破一些預算限制,有效幫助他們控制應訴成本,更為積極的參與維權,尤其是企業在海外應訴時,在減緩當地訴訟成本壓力上的效果尤為明顯。
上海仲裁委員會副秘書長陸春瑋以“從仲裁視角看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權利義務”為主題作分享。陸秘書長表示,近年來私募基金行業發展迅猛,與此同時,相應的糾紛也顯著增長,上海仲裁委的收案情況也是連年增加,去年的涉案金額更是創歷史新高,高達346億,突破4000件案例。其中,私募基金案件從今年初至今,已受理了109件,占到所有案件的30%的比重。
隨后的分享中,陸秘書長首先從實際案件情況切入,分析了私募基金案件的五個主要特點;其次,他從管理人角度考量其合規守約性應該如何把握,簡單概括,就是兩句話,即第一點:法定或者約定的規定動作必須要做;第二點:不該做的,禁止或者違規的行為不要去做。最后,他以個人的實踐經驗為例,分享了他的裁判理念。
本場分論壇的第一場圓桌會議以“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違約類型和責任承擔”為主題,由大成合伙人楊哲煒律師作主持,邀請到了上海仲裁委員會副部長龔駿、國泰君安申易基金副總經理徐彥杰、綠地金融法律合規部總經理曹艷華、大成合伙人耿健律師和程屹律師共同探討。各位嘉賓從自己的實踐經驗出發,向在座來賓分別作內容分享,包括:近年來上海仲裁委關于私募基金投資糾紛案例,特別是私募基金管理人違約的大致情況和趨勢;大型的投資人機構選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綜合判斷標準;從合同性基金和合伙人基金的角度,如何防范私募管理人違約的風險;律師如何幫助企業做好風險防范以及如何及時處理和有效應對已經發生的風險問題。
大成顧問姚蔚薇以“私募基金糾紛中的清算僵局和執行異議”為主題作分享。姚顧問認為清算和執行異議是目前私募基金糾紛中遇到的難點問題。近年來大量私募基金投資期限到期,但由于底層資產惡化、管理人跑路、失聯甚至破產、或無法對清算方案達成一致等情形,導致私募基金未能清算,陷入清算僵局。
投資人如何追回資金?實踐中存在基金持有人直接向管理人追討,或通過代位權、LP派生訴訟方式向底層債務人追討,或LP直接申請法院對合伙型基金進行清算等路徑。但基于合伙型基金與契約型基金的不同性質,未經清算債權不能確定、基金持有人無法掌握底層交易文件等原因,多數案件中投資人的主張未能獲得支持,仍然很難打破清算僵局。在私募基金執行異議案件中,存在因管理人自身債務而被法院凍結執行基金財產的情形。在這個問題上,應區分基金財產與管理人固有財產,明確界定法律關系和責任財產,防止簡單以權利外觀主義而執行登記在管理人名下屬于基金持有人的財產。
姚顧問認為,由于私募基金領域法律法規欠缺,實踐中對私募基金的性質認識模糊,導致判例不統一,需要運用金融思維準確有效處理爭議。
大成合伙人楊春寶律師以“對賭責任的承擔與經營權的關系”為主題作分享。楊律師以他實際經辦的中國最慘創業者的案例切入,向現場來賓分享了他的幾點思考。楊律師通過大量案例分析,提出對賭責任的基礎是經營團隊享有經營權,并進一步詳細分析了經營權和對賭權的關系,分析投資機構介入目標公司經營的各種情形可能對對賭責任的影響,在此基礎上,向投資機構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經驗和建議:(1)務必謹慎避免直接剝奪創始股東經營管理權;(2)在投資協議中約定,投資機構的“一票否決權”等保護性措施并非介入目標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并僅在關系到投資機構核心利益的事項上設置“一票否決權”;(3)在投資協議中將因創始股東導致公司經營目標無法實現明確約定為觸發回購的條件,并及時主張權利,或者對對賭條款作出現變更約定,以符合當時的實際情況;(4)在投資協議中約定,在特定情形下,投資機構若需實際控制目標公司的經營管理權,對創始股東的對賭責任予以酌減,以盡量避免因被認定為顯失公平而導致回購請求不獲支持。
本場分論壇的第二場圓桌會議以“私募投資者退出路徑的選擇與風險”為主題,由威科集團法律財稅業務線的產品總監喻陽作主持,邀請到了高特佳投資總經理孫佳林、華僑星城風控合伙人郭健、大成合伙人鄧煒律師和黎志飛律師共同探討。各位嘉賓從自身經驗出發,向在座來賓分別作分享,包括,實際碰到過的私募基金退出路徑;非正常退出中存在的困境以及如何把控風險;股權投資中碰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在私募基金退出遇到困境時,會選擇的維權方式;管理人面對底層資產的違約,比如大股東不履行回購義務,應該如何作出應對;底層資產為二級市場投資標的時退出情形下的應對方式;實際案例中對于存量私募產品退出與清理的心得。
本場分論壇在各位嘉賓的熱烈討論中正式結束,現場的來賓對本次分論壇的精彩內容仍意猶未盡,各位嘉賓所分享的真知灼見對新形勢下私募領域的發展一定會有進一步的指導作用。大成爭議解決專業委員會主任李濤律師在為大家作閉幕詞時透露,本場私募領域分論壇的直播點擊量已經達到了1.68萬,可見,此次陸家嘴金融法律峰會在金融界、法律屆所折射的影響力和穿透力。李濤律師表示,金融具有天使和魔鬼的兩面性,從它的萌芽期、歷經發展期,再到后續的監管期,都需要每一個法律人對其中的金融行為做持續地觀察,才能夠更好地支持和維護廣大金融企業以及金融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本場分論壇的每一個發言嘉賓都做到了“擲地有聲”,而未來,維護金融秩序穩定,提升金融業態發展更是我們每一位法律人的社會責任。
至此,本次陸家嘴金融法律高峰論壇圓滿結束,再次感謝各位嘉賓的精彩演講,感謝各位來賓的現場參與,本次峰會只是一個開端,未來我們期待更多的機會,與業內同仁、行業專家就金融法律的理論跟實務進行探討與研究,為進一步推動金融法治建設,維護金融市場穩定發展,貢獻我們專業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