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1年6月11日 /美通社/ -- 2021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對北京君和信達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優派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同方威視專利權一案作出(2020)最高法知民終1357號二審終審判決,同方威視勝訴。最高人民法院認定,北京君和信達科技有限公司和西安優派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被控侵權產品落入同方威視所主張專利的保護范圍,構成專利侵權,責令北京君和信達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優派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停止制造、銷售和許諾銷售侵權產品,賠償同方威視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804398元。
北京君和信達科技有限公司和西安優派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孫某為同方威視離職員工。自1998年起,孫某開始在同方威視工作。2011年4月,孫某從同方威視離職,并于2011年5月注冊成立了北京君和信達科技有限公司,銷售多套X射線集裝箱/車輛檢查設備。除侵犯同方威視上述專利權外,君和信達還被認定商業秘密侵權。2017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曾就同方威視訴君和信達及孫某侵犯商業秘密糾紛案作出終審判決,認定同方威視主張的部分經營信息構成商業秘密,判令君和信達、孫某賠償同方威視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500萬元。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知識產權是創新成果的結晶,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作為全球領先的安檢解決方案供應商,同方威視始終堅持創新驅動發展,在持續加大研發投入和技術創新力度的同時,將知識產權保護和應用貫穿到技術研發、市場拓展等環節,助力公司高質量發展,為社會提供更先進的安檢產品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