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2年12月18日 /美通社/ -- 12月17日,由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主辦的《2022·徑山報告》在京發布。發布會以線上形式召開,并同步進行全網直播。
《2022·徑山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以“金融促進共同富裕的作用與路徑”為主題,分析了中國特色共同富裕與西方福利社會的本質差異,梳理了金融發展與共同富裕的理論邏輯,闡釋了金融發展對促進共同富裕的正面與負面影響,研究提出了金融促進共同富裕的政策措施與實施路徑。
《報告》由一份綜合報告和六份分報告組成。綜合報告以“金融促進共同富裕的角色定位與政策框架”為主題,分報告則各自聚焦“金融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助力共同富裕”、“金融助力區域協調發展”、“農村金融促進共同富裕的框架與路徑”、“健全資本市場,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財富管理和信托在支持共同富裕中的作用和實踐”、“金融促進共同富裕的浙江實踐”等問題展開。《報告》負責人為CF40資深研究員、中國證監會原主席肖鋼,分報告負責人分別為CF40資深研究員、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助理張曉慧,CF40資深研究員、中國社科院世經政所副所長張斌,中國銀保監會農村銀行部主任王勝邦,CF40成員、中國光大集團副總經理王毅,南方科技大學副校長、金融系講席教授金李以及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原行長殷興山。
長期以來,人們對金融的刻板印象就是“嫌貧愛富”,但挑選客戶、設置門檻、要求抵質押等,其實是由金融業作為一個風險行業的內在規律與自身邏輯所決定的。《報告》認為,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宏偉目標,最終靠的是高質量發展。金融作為現代經濟的核心,不僅在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把“蛋糕”做大做好的過程中可以發揮積極作用,在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助力縮小收入和財富差距方面同樣可以發揮重要作用。
同時,《報告》反復強調了金融促進共同富裕的路徑選擇,即市場化、專業化,運用市場化模式和工具,發揮金融專業性優勢。“只有商業可持續的金融發展才是促進共同富裕積極作用發揮的必由之路。”
《報告》構建了金融促進共同富裕的政策框架,包含一條主線、三大原則及六方面建議。
《徑山報告》項目由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主辦,于2017年正式啟動,每年針對經濟金融領域的重大議題,邀請學界、政界與業界專家進行研究、辯論,提出相應的政策和建議。
既要做大做好“蛋糕”,也要切好分好“蛋糕”
就金融發展與共同富裕的關系,《報告》在梳理文獻后指出,從實證研究看,金融對共同富裕的作用表現出“二重性”,既有緩解不平等的積極作用,也有加劇不平等的消極作用。這種“二重性”不僅表現在對增長的影響上,也表現在對分配的影響上。要實現金融促進共同富裕的目標,就必須通過合理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引導,更好地發揮金融的積極作用,同時抑制其消極作用。
《報告》認為,金融促進共同富裕,最核心的作用體現在把“蛋糕”做大做好和把“蛋糕”切好分好。一是通過市場化的金融服務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提高發展的平衡性、協調性和包容性,落實好區域發展重大戰略,優化城鄉、一體化發展格局,為共同富裕積累更為堅實的物質基礎。二是創造更加普惠公平的市場條件,給更多人創造致富機會,暢通向上流動通道,逐步縮小收入差距和財富差距。同時,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宏偉目標,還要正確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系。在進一步把“蛋糕”切好分好的過程中,金融在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過程中是可以發揮積極作用的。
需要注意的是,金融促進共同富裕,不是搞政策性金融,更不是做慈善,只有商業可持續的金融發展才是促進共同富裕積極作用發揮的必由之路。此外,金融促進共同富裕的作用是有邊界的、有限的,實現共同富裕是一項長期性、系統性任務,需要多種政策協同配合、共同發力。
金融促進共同富裕面臨四方面挑戰
《報告》分析了金融促進共同富裕所取得的成效和面臨的挑戰。
總體來看,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金融在推動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同時,引導金融資源向中低收入群體和中小微企業傾斜,普惠性、包容性不斷增強,服務國家脫貧攻堅戰略,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如: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和效率顯著提升,助推經濟高質量增長;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不斷完善,投資者保護持續健全;普惠金融快速發展,服務中低收入群體和中小微企業能力提升;金融服務國家脫貧攻堅戰略,引導社會資源流向“三農”,助力鄉村振興;金融監管精準性和協調性不斷增強,金融風險防控取得重大成效;金融高水平開放深入推進,積極參與全球經濟金融治理。
同時,在金融促進共同富裕過程中,還面臨一些短板和挑戰,具體來說:
第一,金融發展質量還有待提升。一是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邊際效應遞減,金融機構補充資本金和處置不良資產壓力增大,信貸結構有待進一步優化。二是金融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依然突出。直接融資占比仍然偏低。金融市場產品和服務同質化程度高、結構不合理,還不能滿足多元化、多層次、高質量金融產品和服務的需求。三是金融雙向開放有待進一步擴大。我國的金融開放仍以管道式開放為主,全面制度型開放體系尚未形成。四是維護金融安全的能力尚需提高。
第二,收入差距和財富差距均處于較高水平。財富不平等程度超過收入不平等程度,對實現共同富裕的挑戰更大。收入差距和財富差距較大并存的現實情況,給金融促進共同富裕的路徑選擇和政策考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第三,中等收入群體比重有待提高。按照國家統計局的標準,當前我國中等收入群體大約有4-5億人,約占總人口的三分之一。實現從“金字塔”型社會邁向“橄欖型”社會,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對于擴內需、促增長,實現共同富裕具有重大意義。金融如何支持中等收入群體倍增,需要深入研究。過去較長時期,通過將儲蓄轉化為投資,依靠信貸擴張,金融對促進經濟增長,培育壯大中等收入群體發揮了關鍵作用,但也推升了全社會債務水平和房地產等資產價格,加劇貧富分化。未來在促進中等收入群體倍增進而推進共同富裕過程中,金融需要在新形勢下探索改革發展的新路子。
第四,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程度不高。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實現共同富裕的具體體現。均等化不是簡單平均化,均等化不僅保障全體公民享受公平可及且大致均等的權利,即基本公共服務“普及”,更重要的是促進機會均等的“普惠”,也是衡量共同富裕的重要標準之一。我國基本公共服務主要由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區域不均衡問題突出。當前,我國金融在促進基本服務均等化方面發揮的作用有限,需要鼓勵市場主體參與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充分發揮金融市場化配置資源作用。
市場化專業化是必由之路
《報告》指出,政治性和人民性是金融促進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而市場化和專業化是金融促進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金融促進共同富裕的路徑選擇極為關鍵,既不是搞政策性金融,也不是搞慈善金融,而是要遵循金融發展規律,堅持有償性、流動性、安全性原則,運用市場化模式和工具,發揮金融專業性優勢,創新金融服務與產品,助力實現共同富裕。”《報告》再次強調。
第一,只有堅持市場化路徑,才能更好地引導金融資源優化配置,服務高質量發展。市場化意味著有償性、商業性和可持續性,這是符合金融運行的本質和規律的,通過政策性金融、慈善性金融支持共同富裕,能夠發揮很好的作用,但整體而言,只能作為金融促進共同富裕政策的一部分,就整個金融體系來講,必須依靠商業性金融為主導。
第二,只有堅持市場化路徑,才能更好地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安全與穩定。如果過多采用非市場化金融的方式支持共同富裕,就會混淆金融與財政的區別與界限,是不可持續的。如果處理不好,可能會引發負外部性,扭曲金融市場估值和定價,掣肘宏觀政策執行,甚至可能引發通貨膨脹和系統性金融風險,給經濟增長和人民生活帶來長期的負面影響。
第三,只有堅持市場化路徑,才能更好地服務新發展格局,助力國內國際雙循環。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當前重點是推進生產要素市場化配置,逐步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從國內循環的角度看,市場化金融發展有利于生產、分配、交換、消費各環節循環暢通,更好地兼顧增長和分配、公平和效率。從國內國際雙循環的角度看,這是深度融入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價值鏈、增強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的客觀必然。
《報告》還剖析了“定向扶貧企業債”和“農村期貨+保險”兩個市場化、專業性運作的金融產品,進一步深化了對金融促進共同富裕市場化路徑的認識和理解。
一主線、三原則、六建議
構建金融支持共同富裕的政策框架
《報告》嘗試構建金融支持共同富裕的政策框架,總體來看,包含一條主線、三大原則及六項建議。
一、一條主線。金融促進共同富裕政策框架包含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普惠包容、金融安全、綠色發展等多個方面,但這些不同領域政策設計和施行都必須緊緊圍繞一條主線而展開,即打造與現代化經濟體系更加適配的金融體系。
二、三大原則。一是堅持政治性與市場化有機統一。金融促進共同富裕的政策框架和制度設計,既要恪守政治性、人民性原則,確保金融促進共同富裕不走樣、不變色;又要堅持市場化道路,發揮金融專業性優勢,確保商業可持續。兩者相輔相成、有機統一。
二是堅持高質量發展與公平性有機統一。高質量發展是實現共同富裕的基礎和前提,更加公平的財富和收入分配機制是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金融促進共同富裕政策制定,必須堅持促發展與擴普惠兼顧,堅持效率與公平的有機統一。
三是堅持金融創新與金融安全有機統一。要發揮金融的積極作用、抑制其消極作用,真正促進共同富裕,必須鼓勵創新、大膽測試,積極主動進行金融產品、服務、工具、模式創新,但所有創新必須以維護金融穩定為前提。
三、六項建議。針對金融促進共同富裕面臨的短板和挑戰,圍繞一條主線,遵循三大原則,《報告》提出六方面建議。
建議一:提升金融發展質量和效益,更好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
第一,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一是要更好發揮貨幣政策總量和結構雙重功能。強化信貸政策引導作用,疏通傳導機制,助力降低實體經濟運行成本,更好發揮貨幣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調節功能。二是要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持續改善融資結構,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穩步提高直接融資特別是股權融資比重,拓展多層次、多元化股權融資渠道;積極發展債券市場,擴大債券市場的品種和規模,增強債券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三是加快金融機構數字化、智能化轉型步伐,充分利用金融科技賦能,改善金融服務結構和效率,提供更多層次、更加便捷、更高質量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第二,穩步擴大金融雙向開放。在健全跨境資本流動宏觀審慎政策基礎上,加大匯率機制改革,擴大匯率浮動區間,逐步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推動人民幣國際化。進一步便利跨境投融資、促進要素資源全球化配置,推進金融市場制度型開放,拓展優化境內外市場互聯互通機制,拓寬雙向融資渠道,支持企業依法依規用好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鼓勵企業“走出去”,深度參與國際分工,確保我國產業鏈供應鏈安全,提升我國企業在價值鏈中的地位。要支持企業由“走出去”向“走進去”轉型,深度融入東道國經濟和社會生活,拓展發展空間,實現各方共贏互利。提高中國金融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為境內外投資者提供更為豐富的投資品種,助力實現中國居民財富和企業資產全球化配置。不斷提高跨境金融監管能力,加強國際金融監管協調合作,更加注重開放的節奏和安全。
建議二:提高金融普惠性和包容性,助力縮小收入與財富差距
第一,提升普惠金融支持小微主體質效。大力發展普惠金融,提高金融包容性,擴大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和滲透率,更多更好惠及小微市場主體。支持小微市場主體增強經營活力和韌性,成為促進就業、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力軍。要積極發展數字普惠金融和產業數字金融,打造數字信用基礎設施,提升信用貸款和首貸戶比重,防范貸款風險。要注重疏通資金傳導機制,緩解中小企業應收賬款壓力,提升資金周轉效率。加快發展電子票據市場,積極推進商業信用體系建設。
第二,打造高質量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持續深化農村經濟領域改革,夯實農村金融有效需求的基礎。一是重點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以土地流轉帶動農村金融發展;積極推進農業規模化、融合化、智能化發展,改善農村供應鏈金融和消費金融需求基礎;完善農村產權確權登記和交易流轉機制,拓寬農業經營主體抵質押品范圍。二是加快推進農村金融體系改革,增強農村金融適配性。完善多層次、廣覆蓋、適應性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發揮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和風險管理功能,更好滿足農村企業差異化需求,推廣“保險+期貨”運行模式,穩定農產品價格,保護農民基本利益;持續創新豐富農村金融產品體系,不斷滿足農村居民日益增長的財富管理需求。三是推動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效率。強化數字技術和金融科技運用,健全農村數字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加強金融科技合規監管和風險防范。四是通過加強立法保障、財稅政策支持、擴大貨幣政策支持、實施差異化監管等舉措,強化農村金融發展政策保障,提升農村金融服務可持續性。
建議三:釋放金融市場財富效應,助力擴大中等收入群體
第一,努力建設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一是要改善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基礎環境。完善法治化、市場化、國際化環境,豐富和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提升各層次市場廣度和深度,增強價值創造能力;健全投資者保護機制,優化投資者結構,豐富資本市場產品供給。二是引導資本市場健全資源配置機制。完善市場發行、交易制度,提升市場內生穩定性;強化上市或發行主體盈利和分紅管理,規范會計、律師、信用評級、投行、經紀、咨詢等各類中介機構行為。三是加強上市公司和發債主體質量管理。完善準入管理制度,維護市場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完善退市相關制度和標準,做到應退進退,形成有進有出的良性生態。四是大力培育中長期機構投資者,厚植價值投資和專業投資理念,提高投資者獲得感;突出國有機構投資者職能,發揮其資本市場穩定器、中長期投資轉化器和價值投資引導者作用。五是保持監管政策穩定性和一致性,提升政策預期引導的有效性。
第二,加強投資者教育與保護,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要提升市場透明度,強化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理念,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同時,對各類金融活動依法進行全面監管,針對不同種類的金融產品實施差異化監管,并秉持精細化原則,細化監管標準,提升監管精度。大力開展投資者教育活動,普及財商知識,強化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樹立“賣者盡責、買著自負”的投資理念,暢通投資者投訴渠道,運用多種方式,依法維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建議四:發揮金融市場化配置資源優勢,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第一,提高公積金、養老金市場化投資收益。一方面,完善公積金、養老金市場化投資機制和相關配置制度,為居民提供更有效的跨期財富配置,提高投資收益,促進可持續的代際財富公平。另一方面,推動大規模公積金、養老金入市,與資本市場形成良性互動,充分發揮穩定器功能,降低經濟波動對個人財富積累的影響。鼓勵各類金融機構主體參與,引導多方資本共同參與,豐富金融產品形態。
第二,建立健全新市民金融服務體系。新市民是成為中等收入群體的潛在對象。我國目前新市民人口近3億,正在成為城市經濟與消費中不可忽視的力量,進一步發展新市民金融服務正當其時。要聚焦新市民在就業創業、住房、教育、醫療等重點領域,開發創業就業類、教育類等信貸產品,創新普惠型商業健康保險,突破新市民職業、戶籍以及缺信用記錄、缺抵押擔保等困境,提高其金融服務的可得性和便利性。要利用市場化金融手段擴大新市民保障性住房供給,形成“政府引導,市場參與”的多元建設格局。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完善新市民金融服務的組織體系、產品體系、科技體系和內部控制體系,提升金融服務精準度、數字化程度和宣傳教育力度,因地制宜,有序推進,確保可持續發展。
建議五:實施金融安全戰略,構建防范金融風險長效機制
第一,繼續保持宏觀杠桿率基本穩定,優化債務結構,穩妥化解地方政府債務、房地產市場、影子銀行資金等風險。進一步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明晰治理分工與責任,提出客觀審慎管理的中間目標,豐富宏觀審慎管理工具箱。要切實防范輸入型風險,加強跨境資本流動的審慎管理,維護我國海外金融資產安全。審慎監管金融科技,堅持金融持牌經營,堅持風險為本、技術中性,強化功能監管和行為監管,增強監管協同性、有效性。
第二,積極參與國際金融治理體系建設,營造以人民幣自由使用為基礎的互利合作關系,提升貿易、投資人民幣計價和結算的比重。對標高水平多邊貿易投資協定,實施高標準金融雙向開放,推動金融市場會計、評估等基礎性制度改革,提高大宗商品定價話語權,牢牢掌握人民幣利率、匯率定價權,健全金融市場風險監測與預警機制。
建議六:抑制金融消極作用,引導金融生態向善向好
一是強化金融與財政、產業、科技、就業等政策的統籌協調與多方聯動,把握好政策的時度效。二是加強金融機構治理,塑造更加負責任的金融市場主體。健全中小金融機構公司治理機制、風控體系、內控機制,提高信貸資產質量,引導金融機構完善ESG評價體系,支持綠色低碳發展,強化戰略創新能力和社會責任擔當。三是健全金融倫理治理,特別是金融科技倫理治理體系。要將倫理道德規范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對可能造成歧視性、誤導性以及數字鴻溝的產品和服務應予以限制和禁止,助力金融生態向善向好。